锈色丝绒铺展在长桌上,精致的餐盘,空气里浮动肉食的香气。长长的餐桌上面对面坐着一群西装革履的男性,粉色的西装,蓝色的西装带着丝绸特有的光泽感,绅士的黑皮鞋里一双双黑色的没进裤管的长袜,脚踝上是冰冷的镣铐,他们摇头晃脑地品尝盘中各色珍馐,高脚杯里是剔透的陈酿。

    空气中只有轻微的咀嚼食物的声音,随着声音渐消,桌面上杯盘狼藉,他们吃饱喝足仍不离开,脸上是诡异的甜笑,却没有人听得到愉快的笑声---甚至他们带着镣铐的双脚都整齐的摆放在餐桌下,绅士---他们最懂得如何做一名绅士。

    毛发开始从绅士们的脸上钻出来---雪白细腻的毛发,一双漂亮的耳朵从绅士们头颅的血肉中生长出来,像是一对触手一样,然后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覆盖上毛发。他们血红的眼睛圆圆地相互打量对方,好奇一般。

    ------是一群兔子绅士们。

    “吱呀——”,厚重的大门被一双骨瘦如柴的手推开,苍白的皮肤上隐隐看得到青黑色的血管,“咔哒“”,子弹轻快上膛的声音,青灰色的那双手转着黑洞洞的枪口很快地挑选了餐桌上的一名幸运儿。

    “砰!!!“没有装消音器的步枪发出的巨大枪击声。一位兔子先生的脑袋开了花,血溅到旁边那位的餐盘里---一朵不大漂亮的血花,于是旁边那位绅士皱了皱眉。

    场面很安静,静得只听得到那位执枪者踏着厚实的棕色地毯缓缓走进来的声音。

    那双青灰色的手从口袋里捻出一粒种子,丢进了那个幸运儿剩下的半颗脑袋里,一束玫瑰在鲜血的滋养下迅速生长绽放,妖艳的花瓣舒展着,红艳艳的,几乎可以滴出水来。

    低低的哼歌声传来,甚至混杂着一些轻快的曲调。那双青灰色的手把那束玫瑰连根拔起,玫瑰的根须蔓延得很快,拔起来连血带肉,有些费劲。

    摘了玫瑰,哼歌的声音开始飘飘然然,甚至听得出一点笑意,慢慢从房间离开了,只留下一串血脚印。

    深夜,莱斯特躺在皮质沙发上,他赤裸着身体,一只脚搭着沙发悠悠晃着。卷曲浓密的头发下是一双黑色的眼睛,全黑的,没有眼白。身体修长雪白,肌肉均匀优美地分布在他的身上,只有双手,如同被吸取血肉一般,透过皮肤就能看到黑色的血管,这压抑的黑色甚至像漂亮的指甲油一样分布在他的指甲盖上。

    唱片里是悠扬的歌声,不知是人间哪位夜莺。不过他现在只想撕碎那只夜莺,他翻身从沙发缝里摸出一支手枪,“砰”的一声,世界安静下来了---一秒。